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5-04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10月12日起停牌。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36号)。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主要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

2、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尚在研究论证中,初步确定的方案内容可能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购买资产等。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主要为金融行业的资产。

上述重组框架方案仅为浙江国贸、本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的初步框架性方案,整个重组事项的交易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等均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各方正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方面工作。有关各方尚未签订任何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有诸多事项需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尚待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预计继续停牌时间暂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