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7]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3-00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关联董事李天林先生进行了回避,未参加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李天林先生进行了回避,未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议与关联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及第三方上海航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浙江国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35%股权;浙江国贸出资1000万元,占10%股权;浙江国兴出资4000万元,占40%股权;上海航明出资1500万元,占15%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依照相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无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