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3/06/07]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 2013-02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6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2013年3月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依据会议决议,“新能源投资公司成立后,如需各出资方提供配套资金,各出资方将按照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
浙江国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于2013年3月28日设立完毕,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中,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提供第二批配套资金。因此,我公司按照35%的股权比例向新能源投资公司以借款方式提供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