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1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2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会裕先生、何新华先生、崔芾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将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11日


附: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龚会裕: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何新华: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今,在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财务主管、经理助理、投资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内审稽查部经理。期间外派北京任北京巨能东方医药连锁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起兼任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起兼任浙江国安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起兼任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
崔  芾: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3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起至今在浙江东方集团新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8月起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