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4-03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