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5-049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10月12日起停牌。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于10月19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11月19日,公司发布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暂不超过一个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确定交易对方主要为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交易方式尚在研究论证中,初步确定的方案内容可能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购买资产等;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主要为金融行业的资产。上述重组框架方案仅为浙江国贸、本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的初步框架性方案,整个重组事项的交易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等均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方案及细节展开讨论,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交易具体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同时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有关各方尚未签订任何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