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9]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3-02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13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严炜尔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何卫红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平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浙江国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株式会社ニューエナジーインベストメント(NEW ENERGY INVESTMENT [JAPAN] COMPANY LIMITED)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合计提供最高额度为1.05亿元的担保。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按照其各自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本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