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04/03]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5—01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15年度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利用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或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期货无风险套利业务及期现结合业务,并于每次利用其平台开展业务时向大地期货或永安期货支付手续费,手续费年度总额累计不高于人民币500万元。
2014年度,公司通过大地期货交易平台开展的业务,向其支付的手续费共计人民币24.98万元,2014年度未通过永安期货交易平台开展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地期货87%的股权,因此大地期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持有永安期货16.30%的股权,且公司总裁金朝萍女士兼任永安期货副董事长职务,因此永安期货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利用其平台开展业务并向其支付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赞成,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公司利用大地期货、永安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业务,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过程中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督以便规避风险。公司向大地期货、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系严格依照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联方介绍
1、大地期货成立于1995年9月(工商注册号为330000000010485、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业务许可证号为32020000),法定代表人为裘一平,住所地为杭州市延安路51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7%的股权。大地期货的许可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2、永安期货成立于1992年9月(工商注册号为330000000009377、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业务许可证号为32080000),法定代表人为施建军,住所地为杭州市潮王路208号浙江协作大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亿元。我司持有其16.30%的股权。永安期货的许可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每次利用大地期货或永安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业务,将严格依照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向大地期货支付手续费。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的期货无风险套利业务,核心风险在于交易平台操作者的道德风险和监督风险,操作中需确保套利交易合同无风险敞口;而期现结合业务,主要与公司钢贸等大宗商品业务相结合,可以为公司的钢贸存货管理提供更灵活的保值方式,提升公司业务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利用关联方的交易平台开展业务,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过程中进行监督以便有效规避风险,确保公司的收益。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大地期货或永安期货的依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