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2015/04/03]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5-00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
2、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5、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7、浙江鑫圣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的额度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96,472.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4.19%。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决议为下属7家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15年度股份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1
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
10,000

2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3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3,000

5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

6
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

7
浙江鑫圣贸易有限公司
15,000

8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主体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增加一定的额度
20,000

合计
115,000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朱建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2015年10月10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金银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矿产品开发、销售;煤炭加工;货物的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16105万元,负债总额为10912万元,净资产为5192.9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72.2万元。
    2、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朱建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0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检5月26日)。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15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5094万元,净资产为26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952万元。
    3、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2696.32万美元,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裘高尧,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107878.90万元,负债总额为89741.29万元,净资产为18137.61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392.23万元。
4、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严炜尔。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7日)。一般经营项目:纺织原料及辅料、染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机械设备、工艺美术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多晶硅、单晶硅材料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34720.51万元,负债总额为40711.12万元,净资产为-5990.6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8095.37万元。
5、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8.64%股权,浙江国安产融有限公司持有1.36%股权。法人代表朱建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预包装食品(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回火胎圈钢丝,橡胶轮胎,优质结构钢丝绳,高性能抽油线缆,电铲绳三角股钢丝,线接触钢丝绳、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自有房屋出租;批发、零售:金属制品,有色金属,钢材,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纺织品原料、化肥、塑料原料、润滑油;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10660.25万元,负债总额为6533.02万元,净资产为4127.2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951.94万元。
6、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运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注册资金为500万元,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人代表徐雄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的批发兼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家用电器、纸制品、电子产品、家具、装饰材料、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塑料原料及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初级使用农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18423.8万元,负债总额为17858.63万元,净资产为565.17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351.89万元。
7、浙江鑫圣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鑫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1500万元,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自然人黄韧持有其28.8%股权,自然人皇甫勇持有其1.2%股权。法人代表裘高尧,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冶金炉料、船舶配件、矿产品(除专控)的销售;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4913.86万元,负债总额为3412.86万元,净资产为1501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上述公司拟提供的额度担保包含2014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上述公司拟提供的额度担保的有效使用期限均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额度担保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努力完成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目标,担保是合理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96,472.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4.19%。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是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递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