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4]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5—00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16: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选举胡承江先生担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七届董事会相同。
2、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实参加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对部分专业委员会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胡承江、金朝萍、洪学春、林平、严炜尔、裘高尧、金祥荣,胡承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金祥荣、胡承江、顾国达,金祥荣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