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索日集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1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4—04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索日集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发布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索日集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现对该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做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确定计提比例主要结合了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日集团”)为债务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担保情况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索日”)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海索日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索日集团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以台州索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海索日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索日集团提供了未来从第三 方取得的1464万元专项还款承诺。上海索日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索日集团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浩业公司在银行取得的业务项下的贸易融 资由索日集团以其150亩工业土地提供了最高额为2亿元的抵押担保。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宁波索晶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索日集团提供了未来从第三方取得的4620万元专项还款承诺,上海索日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索日集团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海索晶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海索日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索日集团提供了未来从第三方取得的1500万元专项还款承诺。上海索日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索日集团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索日集团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标的物购入原值为4855万元,折价3800万元。

(1)依照2014年5月12日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上海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上海索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9194.07万元。其余质押标的公司股权价值未做评估报告。
(2)上述担保的追索及价值认定、实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不确定性。
二、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确定过程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依据上述担保措施,对索日集团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和预估,依照谨慎性原则,确定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索日集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中的坏账计提比例。
目前,公司仍在同索日集团就还款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截至2014年10月30日,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已收回为索日集团代理出口的收汇80万美元;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回应收款项人民币90万元。公司将继续对上述到期债权进行积极催讨并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以维护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