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1.01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4—039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自2014年1月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要求,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由此对财务报告影响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持有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要求,作为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56,451,733.19356,451,733.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401,536.4838,401,536.48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5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0.0036,000,000.00
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0.0025,000,000.00
宁波海曙永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20,000,000.00
南通高特佳汇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0020,000,000.00
浙江天堂硅谷元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0016,000,000.00
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760,000.0012,760,000.00
苏州汇源同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007,000,000.00
浙江天堂硅谷盈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99,500.004,999,500.00
浙江硅谷天堂鲲诚创业投资有公司

-4,998,000.004,998,000.00
杭州亨达万华文化创意产业园

-2,866,850.002,866,850.00
盐城盛利达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3,000,000.00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900,000.00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7,797.20587,797.20
杭州东翰高投长三角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7,000.00147,000.00
合计-
-599,112,416.87599,112,416.87

2、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实施并对涉及到需追溯调整的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